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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重情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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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找我有事,那十成不是好事。”莫思归话虽这么说,却还是回过身来,“说罢。”

    “岛上雾气变稀薄了,梦之华的弱点就没有办法弥补吗?”楚定江渐渐觉得留下魏予之是个错误的决定,纵然这个人可以改变辽国的局势,但他无时无刻不担忧安久遭到算计。

    莫思归走下阶梯,捡起地上的烟杆,往亭子中走去,“怎么,梦之华要死了?”

    楚定江跟了上去,“死不了,只不过这时候若是有人突袭,毒气能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

    亭子四角垂着灯笼,四面常青树在地面投下斑驳,风过的时候光影晃动,显得朦胧而幽静。

    莫思归躺在亭中的摇椅上,用帕子细细擦拭烟杆,漫不经心的道,“似乎你总是求我办事。”

    “不是求。”楚定江坐到石凳上,严肃的看着他,“你也被顾惊鸿卷入纷争,你以为你可以置身事外?”

    莫思归擦着烟杆,口中渐渐干渴,总想继续抽那药烟。他暗自苦笑,是药三分毒,他现在对药烟有了瘾,其实与抽芙蓉膏没有多大区别吧!

    楚定江见他神色微变,握着烟杆的手松了又紧,大致能猜到他心中所想,便抬手到了一杯冷水给推至他面前。

    莫思归咂咂嘴,端起茶杯挑眉看他,“你不会想毒死我吧?”

    “你觉得我需要用毒吗?”楚定江反问。

    他想杀一个人,不过是手起刀落的事儿,比用毒要快的多。

    莫思归抿了口水,冰寒刺痛口腔,他蹙眉缓了一下,“说到顾惊鸿,我总觉得是一场梦。”

    那人来了又走,匆匆在世间掠过,只余残影,当真是一顾惊鸿。

    “梦之华能四季开花已经勉强,我是没有本事改造它们,我是医者,不是种花的。”莫思归一口一口的抿着水,渐渐适应了温度,最后竟觉得十分舒适,“要加强防备,只能从其他方面入手,我在梦之华旁边种了一圈食血兰,在冬季盛放,只可惜,此草长得缓慢,至今有一半还只是嫩芽。”

    楚定江垂眸盯着莫思归手里的烟杆,“是否可以用类似梦之华的烟药?”

    “配药不难,可是你要知道,普通的烟雾不会像梦之华那样只盘踞在花草周围,且一旦放出很快就会消散。”莫思归道。

    “我知道,否则我也不会问你。”楚定江满是“不到万不得已真不想接近你”的语气。

    莫思归端着杯水懒散的靠在椅背上悠悠晃荡,听他这么说,歪头笑道,“谢谢你这么看得起鄙人,但你不觉得自己太过于紧张了?你家那个,不主动去杀人灭口就已经不错了。”

    楚定江道,“我怀疑魏予之就在附近,最好能够解决防备缺失,你需要什么药材尽管开口……”

    “当真?”莫思归两眼放光的打断他的话。

    “我酌情处理。”楚定江补充方才没有说完的话。

    如果不趁机狮子大开口,他就不是莫思归,楚定江就算再担心安久,可也不是傻子,什么药材需要,什么药材不需要,还能够大致判断一下,总不至于任之宰割。

    “成交。”莫思归知道楚定江在放水,故意漏给他点好处,他就毫不客气的笑纳了。

    莫思归挺理解楚定江的心态,若不是为了安久,以他的老谋深算,以及他们之间各种不美好的关系,他怎么肯吃这种亏。

    “你也挺不容易的,我就算做善事了。”莫思归得了便宜还卖乖。

    楚定江不以为意,起身离开。

    “你要蹚这池浑水?”莫思归突然问道。

    楚定江走到石阶上,闻言顿足回首,“嗯。”

    不用点明,他知道莫思归指的是夺嫡之事。

    “都有自己的路。”莫思归摩挲着烟杆,语气有些落寞。其实他心里只觉得楼明月很陌生,冷漠孤傲,而记忆中还是那个单纯、有点男孩子气的秋宁玉,时间真是残酷,生生在一个人的身上刻出另外一种模样。

    如果说楼明月与秋宁玉还有哪里相似,那便是——执拗。

    莫思归闭上眼睛,缓缓道,“宁玉小时候觉得一家糕点铺子里做的金丝枣桂花糕好吃就一直认准这家,吃了四年多,从不在别处买,后来这家糕点铺子倒闭,她便千方百计的打听铺子老板的去向,后无果,她就从此不再吃金丝枣桂花糕,觉得世上再没有人做金丝桂花糕能比得上这家老板。其实她从来没有吃过别家做的金丝枣桂花糕。我告诉她,若是这铺子糕点做的好就不会倒闭,她却固执己见,你说是不是像头犟驴子?”

    等了片刻,没有人回答,莫思归以为楚定江已经走了,谁知隔了半晌,才忽听他道,“也许与桂花糕并无多大关系,她只是重情重义罢了,不吃,是不想睹物思人?”

    莫思归一怔,仔细想想,那家铺子门边不过半丈宽,老板是个从战场上下来的老兵,右腿瘸了,脸很黑但是笑起来很憨厚可亲,独自居住在小铺的后面,家里还养了许多猫猫狗狗,秋宁玉每一次去都能与他聊上一两个时辰,说的都是边关战事。

    是了,重情重义。

    莫思归突然才明白,楼明月不是执拗,只是太重情义,有些事情搁在心里始终难以放下罢了!她对一个萍水相逢的糕点铺子老板都如此,更逞论,她先后经历了秋氏夫妇和亲生母亲惨死?她一定极度痛苦吧……

    他眼中酸涩,不禁使劲闭了闭眼睛。

    月夜明。

    辽、宋和西夏的交界处,北风尖利,一家破旧的小客栈坐落在黑山脚下,门匾上朽木被狂风刮的吱呀作响,客栈中仅有的十几间房住满了人。

    后院人影一闪,马匹忽然骚动,但很快又安静下来。

    一个人倒在马房墙角的草料堆中大口大口的喘息着,黑色劲装紧紧贴在身上,显然已经湿透,很快,暗红色的液体渗入草料堆,殷湿了一大片,散发出浓重的血腥味。

    那人拉下面罩,露出一张美丽不乏英气的面容。

    她秀眉紧锁,近似粗鲁的扯开自己的衣服,露出血肉模糊一片的肩膀,她从脚腕处拔出匕首,咬牙去挖肩膀上的血窟窿。

    片刻,一个箭头和血肉掉落在草堆上。

    她立即把大量的金疮药撒上去,再用布条紧紧裹住。

    做完这一切,她已经汗如雨下,浑身虚脱,身上还有血多大大小小的刀剑伤痕,已经没有精力去处理。

    在草堆上躺了一会儿,她强撑着把其他几处大的伤口草草处理好,抓紧时间休息。

    半睡半醒的时候,她手里紧紧抓着那只空空的药瓶,仿佛这样就能活下去。

    这是莫思归给的药,她对他一向很有信心,除此之外,他也是她在世上活下去的唯一的留恋。握着这个药瓶,就好像握着莫思归的手,有他在,她一定不会死……

    由于失了大量的血又急急行路,她的身体已经疲惫不堪,原准备时刻警戒,只休息一个时辰就离开,然而却不知不觉陷入昏睡。

    睡梦里,没有梦见父亲惨死在河边,没有沉沉浮浮的水面,没有大火中亲生母亲半开阖的眼眸,只有一个生着桃花眼的少年,在那家刘记的糕点铺前面,春日暖洋洋的光线照在身上,他靠墙含笑看她蹲在屋头逗弄几只猫,时不时的说几句不咸不淡的嘲讽。

    很美好。

    “地上有血!”一个突兀的惊叫声硬生生插进来。

    楼明月蓦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躺在草堆上,从窗缝中漏过的晨光照在她脸上,很柔和舒适,她却不敢有丝毫迟疑,翻身攀上房梁,用精神力查探外面。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