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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替我打个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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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酷热的天气至少有三十九度,阳光把空气蒸腾得扭曲,似乎整个城市都在随风摇荡,实际上根本就没有风。

    宿舍内却是一派春天般的景象,2匹的空调正呼呼地吹着冷气,大四经融班303宿舍的成员们正裹着薄被在电脑前忙活着,除了键盘声交错外,还夹着几声不合时宜的咕咕之声——显然,大家的肚子都饿了。

    王魂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抱怨道:“有这么好玩吗?连饭都不用吃了?”

    “废话,内测仅仅三天,还是最后一天了,分秒如金呢。”

    “等你有了电脑,自会达到吾等的境界。”

    “话说……王魂你该不会是要去吃饭吧?给我带一个。”

    此言立刻引来了大众的附和,随即他得到了三个盒饭的定单。

    看了看窗外的烈日,王魂咽了口口水。星期天学校大食堂是不供应伙食的,小餐厅又贵得要死,因此学生们大都愿意到学校外的小饭馆里就餐,只是这饭馆离宿舍之间至少有两公里。

    因为这堪比天涯的距离,303宿舍的学生们周末就餐成了严峻的问题,但每次的结果都一样,那就是王魂跑腿,其他人出钱。

    跑上两公里就能赚来一顿饭,其实王魂还是挺乐意的,他的家境并不太好,好歹熬到大四已经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而且还欠了不少外债,具体情况他不是很了解,他能够了解到的是:父母已经五年没买过新衣服了。

    只是……这天的同学们似乎并没有要请他吃饭的意思,仅仅说了句:“给我带一个。”而之后那句:“你那份我们平摊”却迟迟都没有蹦出来。

    不得已,他只得厚脸问道:“我那份怎么整?”

    宿舍里几个人忙碌着,没有人说话。

    “我那份怎么弄?”王魂又问了一声。

    “哎!我说!你吃了我们那么次的免费伙食,这次替我们跑次腿很纠结是吧?你家没给你伙食费吗?偏要在我们身上敲诈,我们都是农民子弟,资金都窘迫着呢。”

    开口的是赵勤,身材魁梧样貌堂堂,寸长平头,其实几个同学中就数他最有钱,但这小子却是天生一副势力眼,看见穷人就忍不住要踩一脚,看见人哭穷就忍不住要挖苦讽刺几下。

    王魂脸皮挺厚,但还是受不住这直白的讽刺,一时间脸被气得通红,却是一时没想出合适的对白来。

    “而且咱宿舍的水电你什么时候出过?没错,我们用电脑开空调,损耗是要多一点,但你他喵的就不洗澡不用电的?你那破手机一天还要充两次电呢!”板砖赵勤接着说道。

    场面的气氛有些尴尬了,其他两人相继停下,其中一人打圆场说道:“赵勤你说啥呢,不就是刚才PK受了委屈嘛,用得着把气撒在魂仔身上嘛,魂仔你去买饭吧!你那份我出。”

    李亮,家境也挺好,父母双职工,一个在银行工作,另一个是高中教师。平时也只有他对王魂的态度比较好一些。

    剩下一人叫刘为,父母经营一家小杂货铺,看上去挺随和,实际上贼精明。

    “算了!”王魂深深地吐出一口气,转而走出了宿舍。

    他有自己的无奈,每学期父母给的生活费只有一千块。如此可怜的一笔钱就算全部用于伙食费也是不够的,像其他成绩优异人脉宽广的学员们还可以去给初中高中的小弟弟补补课什么的,但他除了生活费以外的唯一经济来源就只有去饭馆里洗洗盘子。而且那也是一个挺受气挺累人的活计。

    要是自己是个女的该有多好?看着学校里的女学生们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招摇过市,从来都不需要为钱而担心的模样他就深深羡慕。且不管她们的钱来得正不正当,但最起码的不用饿肚子不是!

    似乎为了响应他糟糕的心情,天空中忽然飘来一团黑云,像是马上就要来一场暴雨的样子。

    王魂咒骂了一声,脚下的步子加快了一些。若是碰上暴雨那就难堪了,这学期他还没有买过衣服,一直是三套破旧的背心短裤替换着。另外两套他凑在一起刚洗过不久,正在阳台上滴着水呢!

    “老板,来四个十块的饭。菜不要炒重复的。”王魂交代了一句。

    饭馆的菜是早就已经炒好的,推车上摆着各种各样的菜式,分十到二十块不等的几个档次,而十块的自然是最糟糕的,呛鼻的地沟油味道,浓浓的菜汤虽看上去挺可口的样子,但只有真正吃过的人才能察觉到那根本就不是浓汤,而是没有洗干净的泥块稀释后渲染出来的颜色。

    老板手脚麻利,一会工夫就已经打好了四个饭。但这时天色也已经漆黑无比,王魂拧着两提盒饭,刚要起步跑起,却被店老板叫住了:“小伙子,快要下雨了,躲一下再走吧?”

    “不用了,还没打雷呢,应该暂时不会下,我跑快一点,能赶得及回去。”

    “那你拿把伞去,要下起来好歹能挡一下不是。”店老板一伸手,拿出一把破旧的伞,伞面上几个窟窿,把柄也掉了,只剩下一根金属棍子撑着几根骨头架子,显得说不出的寒碜。

    王魂正待拒绝,好心的店老板已经把伞撑起来,放在他的肩上,王魂两手都提着饭盒,也抽不出手来,只得用头夹住伞棍,道了声谢朝宿舍里跑去。

    从饭馆到宿舍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一个人的正常速度,至少要二十分钟的样子。所以王魂走到一小半的时候,雨就下来了。

    王魂这时还在感激那好心的店老板,却在这时天空中已经响起了滚滚的雷声。显然暴风雨就要翻腾了,他暗暗焦急,脚下的速度也更快了一些,但天不从人愿。突然脚下一滑,那跟随他多年的人字拖却在此时散了架,鞋跟处的拉绳已经生生断成了两截,显然已经不能再穿了。

    妈的!王魂暗暗咒骂了一声,若不是碰上这么个鬼天气,他这鞋子至少还能撑上一个月,那时就用不着穿人字拖了,自己的开支就可以直观地省下十块钱。

    算了!他干脆把另一只脚上的鞋子也甩掉了。这暴风雨天气,应该没多少人注意他没穿鞋子吧,他这么想着,突然眼前一片猩红。一道贯彻耳膜的震荡声波在他的脑海中荡漾,他突然之间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权,手中的饭盒不由掉到了地上,菜汤和雨水很快混合在了一起。

    怎么了?他顽强地支配着神经,想要低下头来看看自己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却随即感觉到肩膀上生生的疼,那把破伞,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一个漆黑的金属骨架,被雨一淋,正冒着丝丝青烟,而他的脖子也已经被烫伤了。

    伞架失去了他脖子的束缚,迅速掉到了地上,倾盆的暴雨伴随着滚滚雷声,夹杂着数道近在眼前的闪电,给他来了第一波洗礼。

    刚才,究竟是怎么了?被闪电击中了吗?但自己怎么一点事都没有?糟糕,饭怎么掉了,这下自己怎么交差?他们会不会不给钱?

    眼前逐渐黑暗,他缓缓昏了过去。